广东河源:提升电力气象灾害精准预报预警和光伏、风能发电功率预报能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7-21 17:21: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河源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河源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多频段雷达协同探测体系初步形成,重点区域气象监测基本无盲区,气象精密监测能力明显提高,气象预警信号细化到乡镇(街道)和主要影响区域,气象服务保障对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河源特色的气象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稳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政策享受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申报人才工程(计划)。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开展气象行业技能竞赛。加大气象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科学研究长期稳定专项支持机制,将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各类科技项目计划。推动建设气象基础研究平台和设施,高水平建设河源市农业气象试验站。气象学科融入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灯塔实验室)建设,整合产学研各类创新资源,建设灯塔盆地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努力打造广东气象为农服务创新示范样板。(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强化气象综合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观测站网,推进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项目建设,强化国家气象观测站网、相控阵天气雷达网、垂直观测系统建设,提升大气垂直探测能力和天气雷达探测覆盖率。加快完善太阳能、风能、温室气体等观测网,统筹建设农业、交通、生态环境等行业气象观测网。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河源水文测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聚焦河源山区暴雨特点,提升分镇短临预警能力,强化对小尺度、短历时强降雨的监测预警,健全完善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基于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模式,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灾害调查和敏感行业影响评估全流程业务。(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河源水文测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贯彻落实《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高级别灾害预警停课、停工等触发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对城市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完善气象保险理赔体系,细化基于气象指数的巨灾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河源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气象服务供给,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水平。推进智慧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重点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技术,研发气象数据可视化、融媒体矩阵、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服务技术。研发农业、旅游、地质灾害、森林火险、交通、电力、水利、石化等行业气象服务产品,建设行业风险指标库和数据集,构建面向多领域的河源市专业气象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促进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灯塔盆地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灯塔盆地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河源市农业气象试验站和特色作物智慧农业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丝苗米、油茶、仙湖茶、鹰嘴蜜桃、猕猴桃等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品牌创建,持续扩大“万绿河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经济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气象保障我市培育“五大产业”、实施“七大行动”的服务能力建设。开展风能、太阳能、垃圾发电厂等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公路、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推进路网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实施,开展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路事务中心、河源供电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绿色发展保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0.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生态气候资源价值,开展生态气候标志品牌体系创建,推进《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地方立法。围绕万绿湖水资源生态保护,建立生态气象综合观测数据库,为水环境气象条件影响提供科学支撑。擦亮万绿湖“中国天然氧吧”名片,争创国家气象公园,增加优质气候生态产品供给。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提升电力气象灾害精准预报预警和光伏、风能发电功率预报能力。(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河源供电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围绕保障粮食生产、生态湿地涵养、水体藻类防控应对、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灯塔盆地大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流域水库增容等重点服务需求,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布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联动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和作业指挥体系。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科学安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河源地方气象法规规章体系,强化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三)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支持保障气象科技人才建设和气象重点工程、科研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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